目前,行政处罚记录几年消除的话题当下热度很高,同样对于企业行政处罚记录几年消除大家又了解多少呢?今天,我们不妨一起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导读目录:
- 行政处罚决定书多少时间送达?
- 2021年加处罚款法律意义?
- 行政拘留所留有的案底,5年内不在犯相同错误,是不是可以消除?
- 吸毒后行政拘留记录多久可以销?
- 2021年行政拘留最长多长时间结案?
- 行政拘留会有犯罪记录和案底吗?
- 行政处罚会留案底吗?很担心,请专业的朋友回答一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多少时间送达?
简易程序下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当场给当事人的。
一般程序下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在七日内送达给当事人的。
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如下: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2021年加处罚款法律意义?
,2021年是修订,前两次2009年和2017年是修正。修订与修正的区别,主要看最后一条的施行时间。修正保持实施时间不变,还是1996年10月1日。修订则采用新的施行时间,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相关法规——主席令第七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
其次,第二条增加了行政处罚的定义。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三,第九条增加了行政处罚的种类。申诫罚增加通报批评,行为罚增加了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税务行政处罚还是老三样没变: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
第四,当上位法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当然行政法规不能限制人身自由,地方法规不能吊销营业执照。但是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种类已经删除了,我猜是对应于责令关闭。这也是本次修订遗漏之一,忘了修订第十二条之一款。
第五,对比如一定数量罚款、有关部门、行政处分、构成犯罪、必须应当之类的名词进行修订。
现在罚款不收谷子、银子、铜钱,所以不能用数量修饰,应当用数额。“有关部门”就像朝阳大妈一样神秘莫测,属于通俗用语,所以本次改用专业用语“有关机关”。“行政处分”删除行政两字,是因为2020年增加了政务处分的新品种。行政处罚各章“构成犯罪”改为涉嫌犯罪,是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该条款的执行主体行政机关无权判定犯罪,所以只能用“涉嫌”。“必须”是个俗语,法律文本中用“应当”。
第六,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 *** 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行使。
本次修订给多年实务操作一个法律名分,也给未来设想一个空间。所以,有关部门下线了,城管、乡镇、街道上线了。
第七,重申几个法律原则。
(一)“一事不二罚款”原则。《税务通》提醒大家“款”字别忘了,把教你们“一事不二罚”的书本扔了吧。一事不二罚款原则,在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上都有效。同一违法行为,处了一个行政罚款,就不能再处另一个行政罚款,在刑罚的罚金中也可以折抵;处了罚金,就不能再罚款。
(二)法条竞合、择一重处原则,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三)从轻从新原则。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四)程序正义原则。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八,增加了从轻减轻、从重从快的情形:
(一)受他人诱骗实施违法行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二)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行政机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从轻处罚,是指在规定幅度内,处比较轻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规定幅度下,处更轻的处罚。
比如,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骗税企业某甲主动供述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可以处以一倍罚款,这属于从轻处理;也可以处以50%罚款,这属于减轻处理。
第九,增加了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十,为了减少任性执法,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增加五年的追诉期限。一般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税收违法行为,属于除外情形,由《税收征管法》规定,5年未发现的不再行政处罚。
追诉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处罚机关只要启动调查、取证和立案程序,均可视为“发现”;群众举报后被认定属实的,发现时效以举报时间为准。立案以后逃避调查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十二,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审核。
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2)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3)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第十三,完善回避制度。
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决定作出之前,不停止调查。
第十四,增加证据条款,与行政诉讼法配套。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十五,调整当场处罚、当场收缴、简易处罚、听证的标准。
当场处罚的上限,从公民50元、单位1000元提高到公民200元、单位3000元。
当场收缴的上限,从20元提高到100元。
第十六,加大对任性执法人员的处分力度。原来是可以处分,也可以不处分;现在删除了“可以”两字,是必须处分。
新增对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行政机关不及时立案的行为进行处分。
对该移交司法而不移交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再设“为牟取本单位私利”限制条件。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再设“执法人员玩忽职守”限制条件。
最后,明确行政处罚适用外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拘留所留有的案底,5年内不在犯相同错误,是不是可以消除?
一般当事人在由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会留下案底。
但当事人如果超过16岁被处以行政拘留在当地公安机关留下案底,如果5年内再次因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会加重处罚。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可以查询,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吸毒后行政拘留记录多久可以销?
吸毒后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这类案件会永久存档 ,不会被消除;
身份证信息会报警,今后只要用到身份证信息住宿、上网这些都会有警察前来问候和尿检,此外办理贷款、信用卡、政审等都会受影响;
身份证信息报警的,至少需要戒三年以上,才可以要求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去市禁毒委申请取消动态管控信息。
2021年行政拘留最长多长时间结案?
应该是需要拘留的行政案件多长时间结案吧,行政案件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够结案的,即违法嫌疑人明确,可以传唤到派出所的,那么一般30天结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天,但鉴定期间不算在内,结案的方式包括行政拘留、不予处罚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终止调查结案。
行政拘留会有犯罪记录和案底吗?
、行政处罚是否会有记录
行政处罚在相应的执法机构会有记录,在公安机关可以查询到。相关部门一般按以下方法保管记录:
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
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
3.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
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
有。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因此,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案底。不可以被消掉,是留在档案记录里的,除非由于数据不同步,户籍地公安机关未得知,但是处理地公安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而且政审不可能通过。
行政处罚会留案底吗?很担心,请专业的朋友回答一下?
不会拘留,治安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拘留。但不会有大影响。一般会有几年的存底,但那是在在公安局存档,不会记入档案。不会影响政审。
做指纹那些事是例行记录,现在不管大小事,进派出所就要留底记录,这是规矩。也是一种威慑,再犯罪,公安局找你就容易啦,呵呵。没事的,以后做事冷静点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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