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超限超载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的话题当下热度很高,同样对于山东省超限超载处罚标准大家又了解多少呢?今天,我们不妨一起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超限超载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山东省超限超载处罚标准)

众所周知,交通法规定任何车辆都不允许超限超载,因为车辆超载和车辆超载都是交通违法行为,只是对驾驶员的处罚不同。那么,超载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呢?边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新交规的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的人数超过核定人数不足2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的人数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和校车以外的客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20%的,一次记3分。

可能有人会觉得,一辆五座的车,完全可以坐五个大人和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应该不会超载。根据相关规定,儿童也算作一名乘客,因此成年人在座位上抱一个孩子被认为是超载驾驶,也属于2013年汽车超载处罚扣分。轿车也属于乘用车的范畴。所以超载车也是要受处罚的。汽车超载的处罚和经营公共汽车的处罚是一样的。开车时,乘客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一旦超载,按照2013年汽车超载处罚扣分,小孩算一个乘客。

超载和超载有什么区别?

超载和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不同:超载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车辆的载重量确定的。比如载重1,000kg以下的小汽车,满载1,200kg就超载了;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根据公路设计技术标准确定,不同等级的公路(包括桥梁)设计标准不同。

2.超载和超限对象不同:虽然两者在货物装载上都表现为超重、超高、超宽、超长,但超载既包括货物装载,也包括旅客超载;但超限只存在于货物运输中,客运没有超限规定。

3.超限超载的执法主体不同: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超限超载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根据《公路法》第八条规定,执法主体为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的要求,在没有综合执法授权的前提下,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只能执其法,不能越权。

4.超载与超限的法律责任不同: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0条规定,超载的法律责任包括国务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8条规定的5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不满一个月的驾驶证可以与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0条规定的罚款或者警告同时吊扣,所以超载只是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根据《公路法》第七十五条、第八十四条规定,超限的法律责任是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道路损坏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超限具有行政法和民法的双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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